密云一山体护坝抢修遇阻,法院裁定阻挠施工者停止干扰
新京报讯(记者刘洋)建筑公司对某山体护坝塌陷处进行施工时,遭遇当地两村民的阻碍,后事主诉至法院。7月6日,新京报记者从密云法院获悉,为保障汛期安全,法院做出先予执行裁定,要求两名阻挠施工者停止干扰,目前现场已拉起警戒线紧急施工中。
涉案山体护坝在进行施工。密云法院供图
护坝因山洪坍塌抢修遇阻
2019年8月10日,因强风和山洪,造成李先生家西侧的电力工程线杆倒塌,连带将山体护坡及石坝拽塌。
李先生称,后密云区供电公司对于此事进行了保险赔偿。由于他年事已高,密云区供电公司协助他开展抢险救灾工程,并委托某建筑公司于2020年5月3日进场施工,但张某、张小某两人多次阻碍施工。
故李先生诉至法院,请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对上述施工工程的阻碍与干扰,并赔偿误工等经济损失4万余元。
该案承办法官杜春武介绍,被告方主要意见为诉争护坝所在地为张家的造林片,禁止原告施工。但是原告称,该土地为村集体土地,且施工工程已得到村委会同意。
“我们去现场发现,李先生的房屋位于山体护坝之上,坝高约四、五米,房屋西侧是老人唯一的通行道路,现在房下泥土暴露,如果遇到汛期大雨随时有滑坡危险。” 杜春武法官表示 ,因被告方始终拒绝调解,并且不配合进行线上开庭,案件曾一时陷入僵局。
法院裁定阻挠施工者停止干扰
杜春武法官介绍,经与镇林业站、村委会查实,被告张家的造林片范围,不在诉争土地范围内,且该村《村民自治章程》显示,当地已取消全部村民造林片土地使用权,仅保留地上物所有权。
此外,他提到,案件办理期间,诉争山体护坝发生了二次塌方。考虑到当前已经进入汛期,且山区雨水较多,山体存在再次坍塌的风险。在案件事实调查清楚的情况下,密云法院根据原告申请作出先予执行裁定,裁定张某、张小某不得阻碍护坝塌陷处的正常施工。
7月6日,据密云法院消息,经过4天施工,目前该护坝主体施工已完成,接下来将对护坝进行升高和加固工作。
公开资料显示,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、终审判决做出之前,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,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,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,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程序。
编辑 左燕燕
校对 李立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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